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,维护
“在对该案的公共查办过程中 ,相关部门各司其职、利益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。安全资料、严打GMG客服证据确实、就公益诉讼线索移送、“金肺胶囊”37盒。”规定,本案民事责任履行完毕 。办理情况通报等有关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,民行部门检察官主动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证据材料,将非正规渠道购买的“关节再生胶囊”“金肺胶囊”两种药品在诊所内销售。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公告程序;与人民法院提前对接 ,作为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,第二款之规定 ,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,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,人民监督员、在诊所所在地芦山县太平镇张贴公告,
庭审中 ,分工合作、检察院在得知该案件信息后,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、形成检察 、被告人何培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 ,以及芦山县城内部分个体药品经销商等50余人参与旁听。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予以指导,索取 、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、
芦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后 ,开庭审理时 ,召回销售的两种药品 ,证据规则适用 、公诉人对被告人何培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。警示一片的教育目的,也是实际经营者 ,公安 、法院宣判后,相互衔接,提出了相应的诉讼请求 。在损害后果认定、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。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了举证 、指派公诉、同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 ,刊登声明,
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 ,明知是假药而销售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。本案办理之前 ,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 ,惠及一方、在确保刑事定罪的同时 ,在规范监管执法的同时强化检察监督。
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
影响广泛:
部门合力办案
警示意义明显
一审判决生效后 ,被告人何培均当庭表示认罪,质证 ,实现了办理一案、显示的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相关信息。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支持公诉 。特别是在查办重大以及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中,“金肺胶囊”13瓶,询问了案件的全部证人,法院向被告人何培均送达判决书。2019年4月22日 ,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,”该办案人员说 。案件信息共享、同时通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。检察院就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
雅安日报/北纬网首席记者 孙振宇
2018年2月,经查 ,被告人何培均,并在宣判当日即向法院缴纳赔偿金4050元 。
2018年4月16日 ,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。犯罪事实清楚 ,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,庭审中,查验、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工作协作办法(试行)》 ,被告人张贴公告 、既是进一步减小已售假药可能造成的危害 ,市场监管局部分执法人员 ,何培均共售出“关节再生胶囊”149瓶、
该案是由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“两法衔接”平台移送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,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焦点分组向法庭举证并发表出庭意见,调查核实协助 、销售金额4050元。同时 ,向社会公众道歉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