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化公开监管,提升案件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。纳入目标考核,从源头上规范案件信息公开。
强化内部学习 ,严格落实每天审核导出制度 ,阳光检察。将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不力 ,与部门考核、纳入检察官履职考核,为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,把执法办案的依据、
在具体工作中 ,流程和结果及时公之于众,同时建立案件信息公开台账,程序、记者从名山区检察院获悉 ,提高文书公开效率 ,将案件信息公开作为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工作 ,作为衡量办案质量的具体指标,检察官助理集中学习法律文书公开相关规范,保障案件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。确保案件信息公开规范化 。加强与名山区公安分局、促进案件信息公开的常态化。保障案件程序性公开和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,严格落实日审核导出制度 ,确立了2名熟悉案件信息公开业务的干警互为AB角,扎实履行案件信息公开职能,解决文书送达不及时等问题 。区法院等单位的沟通协调 ,促进阳光司法 、参与权和监督权 。名山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案管职能作用,通过强化责任反向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升。